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土地科学技术学院 
 
 
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2 号)、我校《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关于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工作的规定》和《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博士生“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暂行办法》的文件精神,为落实并贯彻好博士生“申请-考核”制, 土地科学技术学院依据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报到前取得硕士学位)或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其中:获得国(境)外硕士学历学位人员,须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非学历教育者(仅获得硕士学位单证者),须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后方可报考。 
 
 
3.具有较强的语言和科研能力,具体为: 
 
 
(1)英语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大学英语六级(CET-6)成绩不低于425分; 
 
 
b.托福(TOEFL)成绩不低于72分; 
 
 
c.雅思(IELTS)成绩不低于5.5; 
 
 
d.GRE成绩不低于1200分(新标准不低于310分); 
 
 
e.全国高校英语专业考试(专业四级或专业八级)不低于60分,WSK(PETS5)不低于45 分; 
 
 
f.获得境外硕士及以上学位(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外语语种为小语种(俄语、日语)的考生,参照英语标准水平执行。 
 
 
(3)以上外语水平都不符合者,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外语测试。 
 
 
(4)科研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截至拟录取名单公示之前近五年内): 
 
 
a.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刊物及以上发表过与所学或申报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b.以第一作者公开出版与所学或申报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专著; 
 
 
c.以第一完成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 
 
 
d.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科技成果奖,证书持有者; 
 
 
e.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4.以同等学力身份申请的人员,除满足以上条件外,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6年或6年以上(以考生报到时间为准); 
 
 
(2)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3)已修完与报考学科相同或相近学科硕士阶段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加盖研究生培养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在专业技术方面工作业绩突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近五年内): 
 
 
a.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与所学或申报学科专业相关学术论文二篇及以上(中文核心见刊/SCI online,并附检索原件); 
 
 
b.作为负责人或主要骨干完成科研项目或工程设计、勘查项目,并获两项及以上局级奖(一等及排名前三); 
 
 
c.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所学或申报学科专业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排名前五)。 
 
 
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考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承诺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就业;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区、市、兵团)就业。 
 
 
(3)考生的学历要求同申请条件2。 
 
 
6.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7.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8.拟报考定向的考生以及现在履行合同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单位同意方可报考。考生与定向单位或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而造成复试、录取等的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9.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10.报考类别: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不超总招生名额10%。 
 
 
二、申请流程 
 
 
  
 
 
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寄/送申请材料-资格审核-公示审核结果-网上确认-打印准考证-复试(具体复试形式另行通知)。 
 
 
1.网上报名 
 
 
所有报考人员报名前必须登录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院网站:http://www.cugb.edu.cn/graduate.action查询报考须知、了解报考流程,并按照网报具体要求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 
 
 
2.网上缴费 报名及缴费时间:2020年11月10日至11月20日(第一批报名时间) 2021年01月05日至01月25日(第二批报名时间) 外语水平未达到所列要求者,只允许参加第二批的报名,同时参加统一的外语水平测试,测试时间为2021年4月17日上午9:00-11:00,外语水平未达标者,1月份报名时请在备注里填写:参加外语水平测试。具体要求届时关注研究生院招生网页发布的通知。 三、提交材料   申请者必须按要求提交以下申请材料(表格见附件, A4 纸打印),将材料于3月10日前交(寄)至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土地科学技术学院办公室牛老师,逾期不予受理(只接收EMS)。申请人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录取资格,且3年内不再接受其报考。     1.申请材料目录封面;     2.2020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     3.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4.思想政治情况表; 5.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信,推荐人电话、单位、职称须填写清晰、完整,推荐人须亲笔签名; 6.硕士生成绩单:①应届生须提供所在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原件,还应提交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复印件。②往届研究生可用加盖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考生《在校学习成绩单》”; 7.所有考生均须提供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境外硕士学位获得者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所有在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http://www.chsi.com.cn/xlcx/)学历查询处无法查证学历信息的考生,必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的复印件。工程硕士学位证书(单证)必须提供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证书认证报告复印件; 8.一份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学科综述与研究设想; 9.外语水平证明。学院需根据实际情况查询考核申请者外语成绩的有效性,申请者在初选或复核时需协助查询成绩验证; 10.科研水平和成果证明材料; 11.以同等学力报考者还应提交①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②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学术论文二篇及以上的论文复印件;或作为负责人或主要骨干完成科研项目或工程设计、勘查项目,并获两项或两项以上局级一等且排名前三奖励证书复印件;或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复印件。 12.论文检索原件。 13.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四、考核录取   1.材料审核 学院按公共管理与测绘科学两个学科特点,各组成不少于3人的专家组对考生的硕士阶段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及评阅书(应届硕士毕业生为硕士论文开题报告)、科研经历、发表论文、出版著作、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陈述等材料全面审查,并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术潜质和综合素质做出评价,评价结论将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依据。 材料审核通过者名单由学院提交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复核,复核无误后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申请者可进入综合考核阶段。    2.综合考核 (1)组成综合考核专家组 综合考核专家组由各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综合考核专家组根据学科(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对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进行考核。 (2)综合考核内容 综合考核分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水平考核、外语水平考核、综合素质考核四部分。专业水平考核着重考察考生专业知识深度与广度,以笔试的方式进行;外语水平考核主要包括面试(听力、口语)及笔试(专业外语);综合素质考核以面试为主,重点考察考生的创新能力、研究潜质、开拓精神等;同时考察考生的心理素质、身体素质、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 综合考核结果提交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方可进入录取阶段。   3.录取 学院根据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评价结果、综合考核结果,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作出综合判断,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提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复核后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录取为博士学位研究生。            五、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及交费时间:2021年1月5日至2021年1月25日 2.提交材料时间:2021年2月21日至3月10日; 3.材料审核名单公示时间:具体另行通知; 4.英语测试时间(外语未达标者):2021年4月17日上午9:00-11:00;  5.综合考核时间(笔试及面试):2021年5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6.拟录取名单复核及公示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通讯地址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教1楼332室  土地科学技术学院院办公室   邮编:  100083联系电话:  010-82321807 其他 送交材料后,请加QQ群907574850,备注姓名-申报专业-报考导师,以便及时沟通核对相关信息。   本细则自2021级博士研究生招生开始实施。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土地科学技术学院                                                                               2021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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