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中地大京发〔2018〕6号)(附件1)文件精神和各学院研究生转专业实施细则(附件2),现将2021年3月研究生申请转专业的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 3月31日前,申请转专业研究生填写《研究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3)并向拟转入学科专业所在学院递交申请表。 二、学院审核 有关学院召开学院分学位委员会进行审核批准,并将结果在校园内网进行1周时间的公示。4月15日前,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申报材料及汇总名单(附件4)报送研究生院(办公楼406室,电话82323055)。 三、研究生院审批 研究生院对申报材料进行最终审批,并将通过名单在研究生院主页进行为期1周的公示。无异议后将正式发文公布,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办理转专业事宜。 四、其他说明 1、转专业须在同年的招生录取专业中按规定进行调整;不受理不同专业学位类别之间转专业事宜; 2、转专业申请被批准的研究生,须按转入学科专业培养方案重新制定培养计划进行学习,新的培养计划需报送研究生院备案。 附件1: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附件2:各学院研究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附件3:研究生转专业申请表 附件4:学院审核通过拟转专业研究生汇总名单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院 2021年3月16日
附件:20210316161507350484.zip (85.643555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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