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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工作的函》文件精神,以及《2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相关要求,我校经过学生个人申请、导师和院(部)推荐、校内专家评审,现确定卜小雅等68名同学获得2021年我校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资格(见附件)。 对公示学生有异议的,公示期内,请与研究生院联系。 公示时间:2021年5月18日-5月22日  电 话:82322062   研究生院 2021年5月18日  
附件:20210518090944847568.pdf (181.5234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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