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大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二章第六条:“无论何种原因,累计不及格必修课程学分在学业审核时达30学分以上者(含30学分,经重修、补考已通过的课程不再计入),必须延长修业年限,编入下一年级。”和第七章第三十五条:“无论何种原因,累计不及格必修课程学分达16学分以上(含16学分,重修、补休已通过课程不再计入),学校予以学业警示。”的规定,请各学院做好2025年秋季学期学业审核工作。 学业审核一审结果将于9月27日在综合教务管理系统公布,学生可通过登录综合教务管理系统查看个人详情。请各学院核查一审审核结果,并通知学生自查。学院需在2025年9月30日前将核查后的最终结果以表格形式提交教务处329室,可先发电子版再交纸质版,纸质版需要盖章。(附件1学业审核表) 注:(1)学业审核范围包括必修课不及格学分+应修未修必修课学分。 [url=](2)个别学生由于休学、转专业、延长修业年限等原因造成培养方案发生变动,需在网上办事大厅提交重修、补修,办理课程替代等相关事宜。[/url] (3)延长修业年限的学生需填写延长修业年限审批表(附件2)并到教务处329重新选课。学院需将学生进入的新班级号填写在审批表上。 (4)符合中地大京发【2013】63号文件的少数民族学生,应修未修警示学分为20,延长修业年限学分为35。 (5)大四毕业生选择不延长修业年限,需提交跟班申请。 (6)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仅警示不延长修业年限。 (7)已有两次延长修业年限且本次审核仍超过30学分,根据《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大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七章第三十六条予以退学处理。 教务处 202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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