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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学校名称: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单位代码:11415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邮政编码:100083  
电话: 010-82322323联系人:研招办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20年度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约390名(含直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和统考四种选拔方式),专项计划单列(对口支援定向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和国家急需学科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导师名下暂不列招生人数,视当年报考情况而定。  
二、招生方式  
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四种:  
     1.本科直博:选拔具有学术型硕士生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博士生入学资格的招生方式。  
     2.硕博连读:从成绩优秀,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我校在读硕士研究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3.申请考核:根据博士生招生导师意见并经各学院考核选拔确定的自主考核招收的招生形式。  
     4.普通招考:指我校面向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行公开招考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  
三、报考条件  
  (一)直接攻博:见《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0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及复试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二)硕博连读:见《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关于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培养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三)申请考核:见《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博士生“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暂行办法》、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0年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简章和各学院具体实施细则。  
 (四)普通招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不含在职专业硕士)、已获硕士学位人员、已获专业硕士学位人员、境外硕士学位获得者(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已获博士学位人员。  
●同等学力考生(只允许报普通招考)应符合以下报考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6年或6年以上(即在2014年9月1日之前取得学士学位者)。  
 (2)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3)已修完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硕士阶段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加盖研究生培养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 4 ) 在专业技术方面工作业绩突出:  
  ①近3年内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学术论文二篇或二篇以上;或  
  ②作为负责人或主要骨干完成科研项目或工程设计、勘查项目,并获两项或两项以上局级以上三等或三等以上奖;或  
  ③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排名前5名)。  
资格审查时须交验获奖证书(证明)原件、论文原文。  
    ●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考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承诺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就业;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区、市、兵团)就业。  
 (3)考生的学历要求与(四)中的2相同。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标准要求。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拟报考定向的考生以及现在履行合同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单位同意方可报考。考生与定向单位或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而造成不能调档、复试、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6.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复审将在复试前进行,资格审查中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由报考条件不符造成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及发放准考证  
   考生网上报名、缴费成功及网上审核通过后,考生本人须在2020年3月26日上午8:30—17:00,来我校现场确认,并领取准考证(现场确认地点及所需携带的有关证件材料届时关注研究生院招生网页)。请大家按规定时间前来现场确认并领取准考证,逾期不予办理。  
(三)提交材料  
1.所有考生报名结束后网上提交电子版报名材料(盖红章的扫描件),研招办网上初审报考材料,符合规定者允许参加考试,提交的材料如下: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2)思想政治情况表。  
(3)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信,推荐人须亲笔签名。  
(4)硕士生成绩单:①应届生和同等学力的硕士生课程学习成绩需提供所在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原件,应届生还应提交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复印件。②往届研究生可用加盖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考生《在校学习成绩单》”。  
(5)所有考生均须提供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境外硕士学位获得者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工程硕士学位证书(单证)必须提供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证书认证复印件。所有在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http://www.chsi.com.cn/xlcx/)学历查询处无法查证学历信息的考生,必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的复印件。  
(6)以同等学力报考者还应提交①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②近3年内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学术论文二篇及以上的论文复印件;或作为负责人或主要骨干完成科研项目或工程设计、勘查项目,并获两项或两项以上局级以上三等或三等以上奖励证书复印件;或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复印件。  
 2.达到复试要求的考生,复试时提交纸质版报名材料原件至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综合办公楼410室)。  
 考生必须按要求提交与电子版一致的纸质版报考材料,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考试  
   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初 试 时 间:2020年3月28日  
          上 午:08:30-11:30   科目1:外国语  
          下 午:14:00-17:00   科目2:专业综合  
          初试地点: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综合教学楼  
            同等学力者还需加试政治理论课科目  
(二)复试  
    1.初试后符合我校复试条件者,在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安排下由各学院通知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及方式。  
    2.以同等学力及跨专业报考的博士生,复试时还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主干课程,专业课笔试成绩不及格不予录取。  
    3.报考资格复审在复试阶段进行。请考生携带以下资料:  
     1)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2)已获硕士学位考生核验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生核验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原件及本科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被录取后,如在入学报到时不能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将被取消入学资格);境外硕士学位获得者核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和证书原件,工程硕士学位证书(单证)必须提供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证书认证报告和证书原件。  
    3)以同等学力报考者核验学历、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原件;相关科技成果奖励证书原件。  
 
六、录取  
    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综合考虑考生的科研能力和工作业绩等,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七、学习年限  
    博士研究生的学制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含休学)。直博生、硕博连读生正常学习年限为6年,最长学习年限为8年(含休学)。  
八、学校与奖助学金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凡被我校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我校按照北京市发改委、教委、财政局审批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具体学费标准为:10000.00元/生·年。  
同时,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水平及待遇标准,我校将大幅度提升奖助经费投入,建立健全多元奖助,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研究生科技创新扶持奖励基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具体实施办法参见《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7〕81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7〕82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8〕3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科技创新扶持奖励基金管理办法(中地大京发〔2015〕72号)。  
九、其它  
   1.我校2007年起开始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在学校重点学科领域每年选拔几十名学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或进行联合培养,详情请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在“ 研究生培养”栏目中查询。 
   2.博士生体检在复试时进行,不符合规定体检标准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3.考生的报考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录取类别与报考类别一致,报名后不得更改,考生须慎重填写。  
    1)非定向就业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人事档案必须转入我校,否则无法入学报到。非定向就业学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就业。  
   2)定向就业  
     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不转人事档案、户口;录取后由考生及其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回原单位就业。  
    4.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概不办理邮购复习参考书、历年考试试题等事宜。不指定参考书目,请自行选择相关书目学习或向报考专业所在学院咨询。  
    5.目录中加“**”的导师只限招收一名博士研究生。  
    6.目录中加“☆”的导师为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  
    7.目录中加“★”的专业为我校自主设置专业。   
    8.我校研究生招生的有关信息均在第一时间通过我校研究生院招生栏目网站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十、通讯地址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综合办公楼410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083  
   联系电话: 010-82322323(含传真)  
   联 系 人:张老师 于老师  
 
   研招办E-mail:yzb@cugb.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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